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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ng Hai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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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查名申请

 查名申请表下载

 公司名称申请要素 

 公司名称登记法规

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企业注册处(上海工商注册网 sh.rfqy.com )

设立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申办资格

申办资格

申办资格

申办手续

申办手续

申办手续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办理依据

办理依据

 

注册外资公司.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一.注册外资公司流程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图

二.注册条件

1、一位或二位外籍人士或国外公司做股东

2、所有股东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照

3、注册资本不少于14万美金

4、注册地址可以由我方提供

三、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所需文件

1、投资方董事会决议(原件2份)
2、投资方的营业执照或开业证明(复印件1份)及投资方的情况介绍
3、投资方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份)
4、投资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
5、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原件2份)
6、新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董事长还需要照片2张
7、授权书(原件2份)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书中请注明“授权________签署有关设立公司的法律文本”)
8、房屋租赁(购买)协议书和房屋产权证明(产权单位盖章);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9、新公司的企业名称(“上海+字号+行业+有限公司”,准备二个以上申请字号)
10、新公司的投资总额、注册资金、经营年限、经营范围
11、新公司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照片2张、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 
12、新公司如果是生产性企业,需提供进口设备清单和生产工艺流程
(请尽量提供中文文件,或由我方委托政府指定翻译机构翻译。)

四、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所需文件

1 股东会决议2份(由股东签名盖章,盖中方的公章)
2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需当地工商部门盖章有效)
3 净资产证明报告(原件2份)
4 中方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
5 新公司董事会中方成员委派书(原件2份)
6 新公司董事会中方成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2张(2寸)、联络地址和电话
7 授权书(原件2份)
授权书中请注明“授权_____签署有关设立公司的法律文件”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8 中方企业的情况介绍
9 房屋租赁(购买)协议书和房屋产权证明(产权单位盖章);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10 投资承诺(承诺中方的对外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50%)
11 合作意向书(包括投资方式,项目名称、注册资金、中外方比例、行业类别、注册地等)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投资者所需文件清单

1 投资方董事会决议(原件2份)
2 投资方的营业执照或开业证明(复印件1份)及投资方的情况介绍
3 投资方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份)
4 投资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
5 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原件2份)
6 新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董事长还需要照片2张
7 授权书(原件2份)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书中请注明“授权_____ _签署有关设立公司的法律文本”)
8 房屋租赁(购买)协议书和房屋产权证明(产权单位盖章);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9 新公司的企业名称(“上海+字号+行业+有限公司”,准备二个以上申请字号)
10 新公司的投资总额、注册资金、经营年限、经营范围
11 新公司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照片2张、简历、联络地址和电话
12 新公司如果是生产性企业,需提供进口设备清单和生产工艺流程
(请尽量提供中文文件,或由我方委托政府指定翻译机构翻译。)

二、外资公司变更所需材料

1、外资公司名称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4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2、公司住所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 4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经营范围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批准证书副本(一);

( 4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注册资本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4 )注册资金减少的需提交三次公告的文件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 5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5、法定代表人变更:

( 1 )原任或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营业期限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股东大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三、外资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 1 ) 股东大会决议;

( 2 ) 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 3 ) 审批部门关于企业注销的批复(经营期限已到的除外)复印件;

( 4 ) 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 5 ) 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 6 ) 清算小组提供的并经股东会认可的清算(包括股东会、或清算小组委托会计法律机构的清算审计报告)报告原件;

( 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公章 。

设立,变更,注销应提交的材料

--文书格式--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报告);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10)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须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3)有关的文件、证件。

三、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裁定破产、公司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公 司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的决定)或行政机 关责令关闭的有关文件;
(3)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6)公司清算组在报纸上登出三次公告的报样(原 件);
(7)由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外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

1.变更经营范围,遵循向原审批机关先递交材料的准则;

2.原审批机关有权进行审批的,核发相关证件,超出审批权限的,报上级审批部门审批;

3.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他相关规定;

4.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必须与原经营范围有一定的关联性,增加经营范围后经营规模与投资规模相适应。

主要申请材料:

1.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章程和可研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

3.验资报告

4.章程和可研修正案

5.原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6.其他相关证件.


办理机构:
市局外资企业注册处及各分局企业注册科(浦东新区分局外资处)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 位

电 话

市 局

肇嘉浜路 301 号 4 楼

64220000-5427 、 5428

浦东分局

杨高中路 2900 号

68542900-105

黄浦分局

河南南路 800 号

63782209

卢湾分局

桃源路 88 号

63841813

徐汇分局

茶陵路 76 号

64043717

长宁分局

定西路 1289 号

62401456

静安分局

胶州路 58 号 1 楼

62536485

普陀分局

北石路 579 号

52564588-5312

闸北分局

洛川中路 880 号

36031880 、 36031881

虹口分局

大连西路 296 号

55896098

杨浦分局

双阳路 297 号

65198022

宝山分局

淞滨路 28 号

56846807

闵行分局

沪闵路 6388 号

64120299

嘉定分局

嘉定区迎园路 955 号

59999018 、 020

金山分局

石化街道卫零路 485 号

67242590

松江分局

松江通乐路 69 号

67735852

青浦分局

青浦镇青松路 175 号

59725800-1302 、 1307

南汇分局

南园宾馆 9 号楼 2 楼

68001804

奉贤分局

奉贤区奉浦大道 111 号

67100472

崇明分局

城桥镇东门路 338 号

59623213

机场分局

浦东启航路 888 号 7 楼

68841468

办理时限:(设立)
自申请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收件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
办理时限:(变更)
自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收件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不予核准变更登记的决定。

办理时限:(注销)
自申请注销登记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收件后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注销登记或不予核准注销登记的决定。

申办资格:(设立)
1 、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 、 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 、 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4 、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 、 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 、 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申办资格:(变更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企业注册处及各分局企业登记管理科(浦东新区分局外资处)办理登记注册,已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或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需到原登记注册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注册事项变更登记。
申办资格 :(注销)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自经营期满之日起或者终止营业之日、批准证书自动失效之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申办手续:(设立)
设立登记 :
( 1 )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 2 )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3 ) 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4 )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 6 )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 7 )董事会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 8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变更登记
1 、名称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2 、住所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住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
(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3 、经营范围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4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注册资金减少的需提交三次公告的文件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 7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5 、法定代表人变更
( 1 )原任或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5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6 、营业期限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7 、股权转让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股权转让协议书;
( 7 )新的投资方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
( 8 )其他投资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文件;
( 9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8 、内资转外资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批准证书副本(一);
( 3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4 )股权转让协议书;
( 5 )新的投资方开业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
( 6 )其他投资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文件;
( 7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9 、外资转内资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 3 )董事会的决议;
( 4 )批复复印件;
( 5 )股权转让协议;
( 6 )其他投资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文件;
( 7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0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之间类别的变更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合同、章程修改文本及批复复印件;
( 6 )股权转让协议或合作企业各方终止合作合同的协议;
( 7 )其他投资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文件;
( 8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1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准证书副本(一);
( 5 )商务部的批复复印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 6 )公司章程;
( 7 )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 8 )创立大会纪要;
( 9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 10 )载明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 11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 12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2 、章程变更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董事会决议;
审批机关批复复印件;
章程的修改文本;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3 、董事、经理备案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经理任免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 4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4 、股权质押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董事会决议;
(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 )批复复印件;
( 5 )股权质押合同;
( 6 )其他投资者关于同意出质人将其股权质押的文件;
( 7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5 、不动产抵押备案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 )董事会决议;
( 4 )批复复印件;
( 5 )不动产抵押合同;
( 6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6 、注册资金到位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17 、延长执照有效期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18 、增设外地分支、办事机构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注销登记
(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申请书》;
(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IC 卡(电子营业执照);
( 3 )董事会决议;
( 4 )审批机关的批复复印件(经营期限已到的除外);
( 5 )海关、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 6 )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清算报告);
( 7 )公章;
( 8 )其他有关文件。
注:①相关文件如用外文书写,须提交由翻译公司或代理公司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②相关文件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交授权书。
③上述文件如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须提交原件;上述文件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办理程序:(设立)
收件-受理-决定-发照

办理程序:(变更)
收件-受理-决定-发照

办理程序:(注销)
收件-受理-决定-准予注销

办理依据:(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9 年 12 月 25 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 年 6 月 24 日 国务院 第 156 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001 年 3 月 15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8 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1983 年 9 月 20 日 国务院发布, 1986 年 1 月 15 日 、 1987 年 12 月 21 日 国务院修订、 2001 年 7 月 22 日 国务院令第 311 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988 年 4 月 13 日 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 2000 年 10 月 31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0 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5 年 9 月 4 日 外经部第 6 号令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1986 年 4 月 12 日 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 2000 年 10 月 31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1 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0 年 10 月 28 日 国务院批准, 2001 年 4 月 12 日 国务院令第 301 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1988 年 6 月 3 日 国务院 第 1 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1988 年 11 月 3 日 国家工商局第 1 号令, 2000 年 12 月 1 日 国家工商局令第 96 号修订)。
办理依据:(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9 年 12 月 25 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 年 6 月 24 日 国务院 第 156 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001 年 3 月 15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8 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1983 年 9 月 20 日 国务院发布, 1986 年 1 月 15 日 、 1987 年 12 月 21 日 国务院修订、 2001 年 7 月 22 日 国务院令第 311 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988 年 4 月 13 日 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 2000 年 10 月 31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0 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5 年 9 月 4 日 外经部第 6 号令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1986 年 4 月 12 日 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 2000 年 10 月 31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1 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0 年 10 月 28 日 国务院批准, 2001 年 4 月 12 日 国务院令第 301 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1988 年 6 月 3 日 国务院 第 1 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1988 年 11 月 3 日 国家工商局第 1 号令, 2000 年 12 月 1 日 国家工商局令第 96 号修订)。

办理依据:(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9 年 12 月 25 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 年 6 月 24 日 国务院 第 156 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001 年 3 月 15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8 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1983 年 9 月 20 日 国务院发布, 1986 年 1 月 15 日 、 1987 年 12 月 21 日 国务院修订、 2001 年 7 月 22 日 国务院令第 311 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988 年 4 月 13 日 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 2000 年 10 月 31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0 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5 年 9 月 4 日 外经部第 6 号令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1986 年 4 月 12 日 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 2000 年 10 月 31 日 国家主席令第 41 号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1990 年 10 月 28 日 国务院批准, 2001 年 4 月 12 日 国务院令第 301 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1988 年 6 月 3 日 国务院 第 1 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1988 年 11 月 3 日 国家工商局第 1 号令, 2000 年 12 月 1 日 国家工商局令第 96 号修订)。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 1996 年 6 月 15 日 国务院批准 1996 年 7 月 9 日 外经贸部令第 2 号发布)